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从军官到检察官 以案治本促治理

作者:海门日报 来源:海门日报 发布时间:2026年08月10日 点击数:

他曾是原济南军区空军军事检察院的一名军官,2010年转业到海门区人民检察院,至今已在检察战线奋战23年。从部队到地方,他用军人的坚韧与检察官的审慎守护公平正义,高质效办好每一个案件,让检察监督有效融入社会治理。他,就是海门区人民检察院第三检察部主任仲永。

军魂入检

一丝不苟的办案底色

仲永进入海门区人民检察院后,曾在原反贪污贿赂局工作过四年,随后长期扎根刑事执行检察部门,专司检察侦查和刑事执行检察两大核心业务。多年的军旅生涯锻造出了他一丝不苟、深挖细查的工作作风,特别在刑事执行检察一线,这份严谨始终贯穿监督办案始终。

2024年,仲永带领团队办理了“失驾”社区矫正对象王某等人无证驾驶撤销缓刑监督案。最初只是一条不起眼的线索,社区矫正对象王某频繁请假外出,夜间活动轨迹异常,移动速度较快。凭着多年练就的职业敏感,他判断王某极有可能在驾驶证被吊销后无证驾驶。经调查证实,王某多次驾驶小型客车与重型自卸车上路,公安机关对其行政拘留12日,检察机关据此监督社区矫正机构提请撤销缓刑,王某最终被收监执行。

区人民检察院第三检察部副主任王锋锋与仲永共事多年,对他有着很深的了解。在王锋锋看来,仲永对案件细节的挖掘几乎到了“执拗”的程度。“一条轨迹记录、一组电子数据,在他手里都能成为撬动全局的支点。”

以案治本

从个案办理到全域治理

“任何一个检察监督案件,我们多想一点,多走一步,就可能从源头上防范风险,用机制的完善筑牢社会安宁的基石,真正让检察监督融入社会治理之中。”仲永说,个案的办结不是终点,而是治理的起点。

他没有就案办案,而是以王某案件为切入点,启动全域筛查工作,对全区涉交通肇事罪、危险驾驶罪等社区矫正对象进行“数据大起底”,共筛查出被吊销或暂扣驾驶证人员59人,并函请公安机关全面核查。通过与交管部门抓拍的电子数据比对、碰撞,又挖出于某某等5名“漏网之鱼”,均被行政拘留并提请撤销缓刑。

针对办案中发现的问题,区人民检察院向区公安局制发社会治理检察建议,推动开展“失驾”人员无证驾驶专项整治,后续又发现27名“失驾”人员存在违法行为。区人民检察院还与区公安局、司法局联合印发《关于加强“失驾”人员无证驾驶常态化执法检查和协作配合的意见(试行)》,建立“失驾”人员无证驾驶数据共享、联席会议、定期通报等协同机制,打造“人防+技防”的全方位动态监管体系。

王锋锋说:“他总跟我们讲,检察监督不能止步于个案办结,要追问问题从根上解决了没有、机制完善了没有。他这种对人民负责的本能,影响着我们部门的每一个人。”同事们都说,跟着仲永办案,学到的不仅是方法,更是一种态度,任何时候都要多想一层、多走一步。

刚柔并济

监督刚性之下的人文温情

在刑事执行检察过程中,面对刑事被执行人,如何平衡严格办案与温情服务的关系,是仲永长期思考的课题。在他看来,严谨办案与为民服务并非对立,而是一体两面。“法律底线绝不能松,事实和程序容不得半点含糊,严格执法才是对群众最根本的保护。”他所办案件和监督事项,都严格按照工作流程推进,确保每一起案件和监督事项经得起检验。但他同时认为,严守规矩不等于冷硬执法,在法律框架内要尽可能多往前迈一步,用心解决群众难题。

此前,仲永牵头推进落实拘役罪犯回家制度,主动激活刑法第43条这一“沉睡条款”,通过多方联席会议、公开听证等形式,依法保障多名拘役罪犯回家权,兼顾刑罚惩戒与人文关怀。在协助南通市检察院办理社区矫正对象商某彬见义勇为提请减刑监督案中,他依法开展调查核实、审慎提出减刑意见并获法院采纳,用正向激励引导社区矫正对象改过向善,获得群众广泛好评。仲永常说:“我们办理的不只是卷宗上的案件,更是普通人的人生。守住公正底线,怀揣真心待人,司法自然会有温度。”

戎装虽卸,检徽熠熠。十二载风雨兼程,仲永以军人的忠诚和检察官的坚守,扎根刑事执行检察岗位,于细微处深挖线索,于监督中化解风险,于执法中传递温情,用日复一日的实干,书写着检察干警的责任与担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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