8月15日是第四个全国生态日,《中华人民共和国生态环境法典》正式施行。我区以“江海共生、绿色同行”为主题,在大有境商圈开展生态环保主题宣传活动,通过普法解读、互动科普、知识宣讲等形式,让生态文明理念走进身边、融入日常。
本次活动由海门生态环境局、区民政局、区人民检察院等多家单位联合开展,张建伟环保志愿者协会、海门中专青年志愿者协会积极参与志愿服务。活动现场,工作人员与志愿者向市民发放环保宣传资料,系统普及垃圾分类、节能减排、绿色生活等日常环保知识,细致解读新施行的生态环境法典核心内容,把专业的法律条文转化为通俗易懂的生活常识。
区别于传统宣讲模式,本次活动创新设置环保知识趣味问答互动环节,以寓教于乐的方式调动市民参与积极性,拉近生态法治与群众生活的距离,让大家在轻松的氛围中学习生态保护知识,深刻理解生态文明建设的重要意义。
“本来是带孩子过来游玩的,没想到参与了环保知识竞答,收获满满,学到了很多实用的环保小知识。”市民沈霞在参与活动后深有感触地说道。接地气的宣传形式、干货满满的科普内容,让不少驻足市民主动参与互动、咨询学习。
张建伟环保志愿者协会会长顾匆聪表示,依托全国生态日和生态环境法典实施的重要契机,希望通过常态化宣传,引导广大市民树立“生态保护、人人有责”的理念,鼓励群众从点滴小事做起,自觉践行绿色低碳生活方式,共同守护海门江海生态底色。
据了解,下一步,我区将持续开展多样化、常态化的生态主题宣传实践活动,持续普及生态法治知识,全方位调动社会各界参与生态文明建设的主动性和积极性,全力营造全民护绿、共建共享的良好生态氛围,持续擦亮海门绿色发展名片。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