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年来,农村对翻建、修缮农房、改善居住环境的需求持续增多。不少农户希望节省装修成本,这一心理被不法分子盯上,借机利用“超低价承揽”的噱头设局诈骗。近日,海门检察院就办理了一起专门针对农村自建房装修群体的合同诈骗案。
张某靠着承揽铝合金加工业务营生,因身负高额债务无力偿还,便将目光投向农房装修市场,精心设计了一套连环骗局。海门区人民检察院检察官助理郭璐介绍,张某利用多数农户不熟悉建材与用工市场行情、风险防范意识薄弱,且普遍存在节约成本的心理,以承接制作铝合金大门、围栏为由,以显著低于市场行情的价格,与翻新住房的农户签订承揽合同,先骗取定金,随后不断编造缺材料款、需支付运费等诸多借口,不断骗取被害人钱款。
为了精准寻找目标,张某线上线下双管齐下。线上在社交媒体发布号称“地板价”的承揽广告,利用大数据推送机制触达有装修意向的农户,并主动搜索农村建房、翻修类视频,发现有定制需求的潜在客户便私聊自荐其“物美价廉”的围栏、大门;线下则走村串巷,看到正在翻建的房屋便热络上前游说搭讪。为了让骗局更加逼真,张某先开展了部分阶段性施工,并带着其他农户去查看别家施工进展和以前承揽过的业务现场。“看他又是签合同,又是拿身份证,还带我去看了别人家做好的围栏,我就真信了。”被害人李大爷回忆道。在远低于市场价的报价和规范流程的双重迷惑下,不少农户当场支付了30%至50%的定金。
案发后,案件移送检察院审查起诉。“是合同违约还是合同诈骗,是这起案件定性的关键。”郭璐说,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二十四条关于合同诈骗罪的规定,区分民事合同纠纷与刑事诈骗关键在于行为人是否以非法占有为目的。检察机关全面审查涉案证据,核对张某某的银行流水、微信收款记录、材料采购凭证等重要证据。经审查,张某早已身负大额债务,不具备承接工程的履约条件;收取的款项根本没有用于备货或组织施工,均在到账当日或次日全部转出,直接用于归还个人债务,是典型的“拆东墙补西墙”行为,具备非法占有的故意。在2023年11月至2025年12月期间,张某设计骗局的受害群体覆盖南通4个地区,共29个农户,涉案金额共计24万余元。所骗款项均为建房装修款,其行为已超出民事违约范畴,构成合同诈骗罪。
经审理,张某最终以合同诈骗罪被判处有期徒刑一年二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一万元。
承办检察官提醒,广大农户,要树立风险防范意识,切莫被诱入低价、熟人情面蒙蔽双眼,在签订协议前多方核实承揽人资信能力,规范留存合同、转账、沟通记录,避免落入低价陷阱。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