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照中央和省市区委关于人大换届选举的工作部署,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和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选举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和地方各级人民政府组织法》《江苏省各级人民代表大会选举实施细则》的有关规定,结合我区实际情况,现对我区区镇两级人民代表大会换届选举的有关问题决定如下:
一、区镇两级新一届人民代表大会代表应于2026年12月底前选出。
二、区镇两级新一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一次会议应于2027年1月底前召开;区新一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一次会议应依法选举产生海门区出席南通市第十七届人民代表大会的代表。
三、南通市海门区第十九届人民代表大会代表总名额为338名,具体名额分配与本届相同。
四、全区各镇新一届人民代表大会代表名额与本届相同。
五、区镇两级分别设立选举委员会,在区人大常委会的领导下,主持本级人大代表的选举工作。区镇选举委员会下设办公室,负责选举的具体工作。镇选举委员会同时负责本行政区域内区人大代表选举的有关工作。



